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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防“歌舞生贫”

1999-11-2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时下,不少“公仆”变得能歌善舞了,频频出入歌厅舞池。有些地方的“父母官”,以精神文明建设为由,大建舞榭歌台、月殿云堂;年年假借招商引资,搞这种“庆”那种“节”的,以重金请歌星、舞星、影星、笑星,举办歌舞会。一个“节”一场“会”,耗资少则上百万元,多则上千万元,需要一个大中型企业或是一个乡镇“纤夫”们“拉”一年!

适当建些卡拉OK厅,有利于丰富城乡人民文化生活,这无可非议。但凡事总应有个“度”,不能抛下工作、学习于不顾,听到音乐就要扭,见到音响就要吼,变成歌迷、舞痴。时下有一些“公仆”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这两门业务兴趣不大,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业务能力也不强。他们的知识贫乏了,工作落伍了,掌管的一方天地后进了。然而,他们唱歌南腔北调都会,跳舞通宵达旦不累。反正机关也好,宾馆酒楼也罢,随处都有一流的音响,随处都有廉价的喝彩和掌声。此风盛处,竟然发展到把会场设到卡拉OK厅!

现在有些地方人民群众尚未越过温饱线,职工纷纷下岗,干部、教师发不出工资,还有不少不安定因素。因此,笔者奉劝掌管这方天地的“父母官”,不要把身子泡在歌台舞榭里,把有限的时光用在“学习,学习,再学习;实践,实践,再实践”上,切莫滥办歌舞会来粉饰太平,谨防歌舞“生贫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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